关于合格投资者核查要求说明

时间:2021-02-23

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要求,一对多专户产品仅面向合格投资者销售。投资者购买一对多专户产品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投资者投资经历核查

接受投资者提供投资流水或交易对账单以证明其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接受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投资经历。

 

(二)投资者经济状况核查

投资者应提供材料证明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接受投资者提供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以证明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的时间应为投资者提交之日起3个月以内。

 

2、满足条件的家庭金融资产状况

接受投资者提供家庭金融资产状况证明,以证明其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认可与投资者同一户口本上的投资者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的资产为投资者家庭资产,但投资者应同时提供可证明相应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与家属的个人页。投资者与其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接受投资者提供结婚证以证明其为同一家庭。

由于金融净资产的定义尚不明确,提供材料证明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满足此条要求的投资者应出具承诺函声明本人或本人及家庭成员(针对合计计算家庭资产的家庭成员)对外无任何借款或负债,并提供相应的征信报告加以证明。

投资者提供的家庭金融资产状况证明及无负债承诺的时间应为投资者提交之日起3个月以内。

截至申请日,在公司持有产品超过500万的投资者可不另行提供资产状况证明,由销售人员进行核查后记录存档,但投资者仍应提供无负债承诺函及相应征信报告。